辛苦一年了,此时也是收获用汗水换来回报的时刻,但是部分农民工却未能如愿领到应得的工资。随着宏观环境的影响,少数建筑企业资金断裂,甚至一些开发商、包工头故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让“农民工讨薪难”成为年关最辛酸的“话题”、屡屡上演的“节目”。
近日,我市重拳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员,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多渠道帮助讨薪农民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让他们早日踏上回家的路。
宏观经济影响市场需求不足 让群体性讨薪事件层出不穷
每天午饭时间,是小姚约好和儿子视频的时候。尽管小姚多次向儿子保证,拿到钱就回家,但这样的承诺一拖再拖。
小姚说,他家在淮北,离宿迁不算太远。一些家远的工友们已经坚持不下去,几天前就返程回家了。只剩下一批家近的工友们还在等待着,而新年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老板早点兑现自己的承诺,让他们早点拿到钱回家过年。
“从今年1月份起,市人民来访接待大厅每天都会迎来大批讨薪的农民工。这一情况较往年相比,呈高发态势。”市信访局副局长张美兴说。
什么原因导致今年群体性讨薪事件的爆炸式增长?张美兴告诉记者,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需求不足,尤其是建筑行业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出现困难,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讨薪农民工上访事件倍数增长。“在我看来,这属于市场经济现象,是不可控的市场调节行为。”
比较理性的是,小姚选择到市信访局反映自己的问题,而非采取一些极端行为。
对于小姚合法的诉求,张美兴说,面对讨薪农民工,他们一直坚持“开门接访,有访必接”的原则,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一方面把事件向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另一方面以“专报”的方式上报到市政府,通过市一级的层面,协调多个部门来帮助农民工拿回血汗钱。
我市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
“我们也知道老板确实有困难,但我们都指望这笔钱回家过年啊。”小姚说。
有的是开发商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有的是少数开发商或包工头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把农民工的血汗钱用于自己的吃喝玩乐。
“早知如今,何必当初。我错了,真的错了,蹲监狱的滋味实在不好受!”在泗洪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管某一脸悔意地告诉记者。蹲了40多天的监狱,他想明白了,农民工挣钱不容易,保证出去以后想方设法还上欠农民工的钱,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
记者了解到,管某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承包了江苏东尚置业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拖欠了苏某、胡某等21名农民工15余万元工资。经劳动部门催告,管某采取逃避手段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管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4年9月4日被泗洪县公安局网上追逃,次日被上海警方抓获。在取保候审期间,管某要到了30万元工程款,本来可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是钱到手后,嗜赌成性的管某立马跑到南京地下赌场进行赌博,将工程款挥霍一空。
在泗洪县公安局多次要求管某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人工资后,管某因拿不出钱来支付工人工资,再次选择逃跑并更换手机号码,躲避支付工人工资。如今,再次被抓获的管某被依法移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羁押于泗洪县看守所。
其实,管某的案件只是我市打击欠薪违法行为众多案件中的一件。去年,仅泗洪县就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20起,帮助90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00多万元。据泗洪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朝敏介绍,今年以来,该县共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9起,12名涉案人员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人,网上追逃4人,帮助5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00余万元。
给钱就干却忽视了自己的权益 建筑业成为讨薪事件的重灾区
“十起讨薪案件中,有九起是建筑行业。”面对上门求助的讨薪者,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魏新沂总结出这样一句话。
今年1月份以来,市劳动监察机构查处办结工资拖欠案356件。在欠薪案件当中,建筑领域占93%,制造业占5%,商贸和服务业占2%。为什么在建筑行业中占的比例如此大?据了解,这与建筑工地屡禁不止的“层层转包”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魏新沂告诉记者,建筑工地大多以包代管,工程项目部把工程转包给一级级的承包商,最下一级承包人负责招募、组织、管理工人干活。工程项目部只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款,最下一级的承包商拿到工程款后,再按照与工人口头约定的工资支付给工人。在“层层转包”背后,务工人员领取工资的风险也在逐步增大。
“首先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如建筑商请工人的时候,没有将工人的权利义务写进合同里,甚至连合同都没有。更严重的是承包商的信用缺失,承包商有能力支付而不去支付,或做出隐匿财产、故意失联等行为。”魏新沂说。
记者采访中随机拨打了在劳动部门登记欠薪投诉的几位农民工电话,发现欠薪情况惊人地相似:没有劳务合同等相关凭证,与“老板”只有口头协议。
幸运的是,还有不少农民工选择签订合同。去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案件594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5%。全市全年共下发预警提示函1653份,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1241份,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26亿元,涉及农民工4.91万人。
制定新政八招破解讨薪难题 让讨薪农民工实现劳有所报
像小姚一样的讨薪农民工,也逐渐引起全市的关注。2014年12月,我市出台了《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实施农民工工资执法联动机制、农民工工资定期支付机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机制、农民工工资预付机制、实行实名制一卡通机制、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机制、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等八项机制。
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合同价款2.5%-3.5%的比例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部门对违法事实清楚、拖欠工资金额明确的案件,直接动用工资保证金预付部分工资。
恶意欠薪有了明确的标准。办法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6万元以上。
目前,我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企业要降低其信用等级,列入“黑名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失信企业在企业招标投标、融资贷款、法人代表的出境,财政支持等方面会有所限制。我市还将根据企业的失信程度,对它的失信行为进行黑名单曝光。
“今年,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作出了明确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早、抓细、抓实,较好地预防解决了一些突出矛盾,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复洋说。
蒋复洋表示,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我市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继续加强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恶意欠薪犯罪零容忍。希望一些企业明白,拖谁钱也不能拖农民工的钱,欠什么也不能欠人血汗钱。同时也提醒所有务工人员,切忌“病急乱投医”,绝不能因讨薪做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甚至是违法的事情来,要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醒
讨薪难是每年年关的“话题”,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是每年年初的另一个难题。在工作之初,如何避免讨薪难的局面?本报帮广大务工朋友梳理了几条建议:
1.先判定用人单位有无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及有效期等;
2.找工作应通过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公共职业中介机构寻找用工单位;
3.主动要求签订用工合同,并约定用工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而恶意欠薪一旦发生,该怎么办?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企业负有依法支付工资的责任。
1.先收集有力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改正并支付工资。如涉嫌恶意欠薪,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直接移送公安机关。
2.也可以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切忌出现以访施压、滞留、滋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