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服务方式:
一、通常情况下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咨询方式。
二、根据需要,按顾问单位的要求随时提供现场和面谈方式的咨询服务。
三、协助顾问单位查询本网中的各种法规文件和其他资料,网上查询不到时,可通过其他渠道帮助查找,并在两天之内给予反馈。
四、应顾问单位要求,为其起草、审核或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文本。
五、根据顾问单位的需求,每年为其提供一次半天有针对性的内部培训服务,旨在提高服务对象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六、发现劳动争议苗头,及时为顾问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应其要求参与协调工作。
七、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劳动争议案件。
顾问服务项目:
一、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能够有效降低顾问单位劳动法律风险。
二、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工作的动态和顾问单位的要求,及时向顾问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三、依据劳动法及顾问单位要求,为顾问单位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日常咨询服务;起草、审查有关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文书;出具相关法律意见;起草、修改、完善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
四、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为顾问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提供劳动法律知识的培训服务。
五、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协助顾问单位做好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并根据法律规定及顾问单位的要求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如该劳动争议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可以优惠价格为顾问单位代理案件,以确保顾问单位的利益尽量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