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 法院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 法院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发布时间:2013/2/5  浏览数: 1387 次  浏览字体:[ ]
   

  原告安徽四维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称,霍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07号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决书认定原告支付九个月停薪工资没有事实依据。被告修立灵所受伤情及恢复情况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显不符。故请求法院撤销霍山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霍劳仲裁字(2011)07号裁决书,重新确定工伤赔偿数额。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修立灵因病正在上海治疗,需要巨额医疗费,法院遂决定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修立灵还是一个小姑娘,这笔赔偿款或许就是她的救命钱。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重点做安徽四维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作,公司表示放弃要求对修立灵的伤情重新鉴定。修立灵的委托代理人修志祥(修立灵父亲)也表示可适当做些让步。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安徽四维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赔偿修立灵工伤损失58237.05元,当庭支付30000元,下剩28237.05元于2013年2月5日前付清。;修立灵放弃其他赔偿请求。

  友情链接  
宿迁离婚网 宿迁刑事辩护网 宿迁律师网 南京劳动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豫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车辆违章查询 沭阳律师网 人事仲裁网 中国法院网 劳动仲裁 南京劳动保障网 劳动仲裁网 劳动仲裁
劳动保障部 江苏劳动保障 宿城区劳动局 宿迁劳动保障网 宿迁法律顾问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