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名农民工干了三四个月,开发商用一套房和一辆车来抵部分工资,剩下的26万元,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只能给22万余元,原因是“工程都有潜规则”。农民工当然不愿意被“潜规则”扣掉3万多元,结果房地产公司直接摊牌:“你们去法院告吧!”
□法制频道记者 李宜霏 今报记者 沈春梅
●30余农民工工资被欠
“农民工出来就是挣钱的,但是现在每次去都要不到钱。要不到钱,我们也没法回家过年啊!”
说这话的是农民工老王,他作为30多名农民工的代表,向记者介绍了他们被拖欠工资一事。
老王说,从2009年开始,他们跟着包工头王女士做郑公馆小区的外网改造工程。2009年年底,工程完工,可是到现在他们也没能拿到工钱。“工人有被欠几千元的,也有被欠一万多元的。”老王说,总共有30多人的工资被拖欠。
通过老王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了包工头王女士。
王女士说:“我多次向房地产公司(河南红日房地产有限公司)要钱,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辞。”
●开发商还应该付26万
在王女士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记者看到,双方对于工程价款的支付有明确的约定:“1.工程开工,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2.工程道路结束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3.绿化及停车位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
据王女士说,工程总价是68万元左右,施工期间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并按照约定用一处64平方米左右的房产折抵了20余万元工资。“2010年12月,我们去找房地产公司要工资时,他们又用一辆海马车折抵了6万元工资。”王女士说,他们也不想要车,但房地产公司说,抵车是前提,否则不谈。
王女士说,扣除被折抵的26万余元后,开发商还应该支付给他们26万元工资。
●被“潜规则”掉3万多
1月10日上午,记者和王女士、老王等人一起找到了这家房地产公司。
该公司一名姓张的副总经理说,由于工程没有进行验收,所以他们无法支付剩余的工程款。“他们已经验收过了,工程都投入使用一年多了。”王女士生气地说。
双方对工程是否验收产生了争议,张经理让王女士等人先出去。
这引起了农民工的不满,他们多次高喊,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农民工血汗钱”,并质问张经理“是不是你让抵车的”?
“如果有问题,你们直接上法院告,事情就这么简单。”张经理说。
后来,在记者的协调下,张经理和王女士等人协商,但仍没有结果。原因是房地产公司只想支付22万余元,理由是要扣掉3万多元,并表示这是“工程的潜规则”。
再次谈崩,张经理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法院告?”
■ 幕后
一句“潜规则”就想黑农民工3万多元
第一次谈判进入僵局后,我们开始做双方的工作。最终,经耐心调解,张经理表示,愿意和王女士等人协商。一个多小时后,记者等到了一个很意外的结果。
“没谈成,就当白谈了。”张经理说。
后有农民工告诉记者,工程款是68万元,房地产公司要按照总造价的5%扣钱,如果王女士等人同意的话,剩余的26万元可以给22万元多一点,少给3万多元。
“我们当然不愿意了,为啥要扣我们3万多元血汗钱?”农民工老王说。
为什么要扣掉3万多元呢?张经理没有回答,房地产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给出了答案:“因为工程有个‘潜规则’,‘潜规则’就是干什么一定要优惠。”该工作人员还让记者去翻看所有的合同,看是不是都有优惠。
“咱不能拿‘潜规则’来说事,对不对?”记者对此表示很不理解。
该工作人员表示,上面的结果是他们和王女士等人协商的,既然王女士等人不同意,这个事就不再说了。
记者离开时,房地产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说了一句:“我们开这么大一家公司,也是有后台的,是不是?”
他们的后台到底是谁
一句“潜规则”就能成为拒付工资的理由吗?当房地产公司拿着这种理由来搪塞农民工时,受到损害的,不只是农民工的利益,还有法律的尊严。
从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看,房地产公司已经认可剩余的26万元工资,但根据工程“潜规则”,还需扣掉3万余元。
一个原本见不得光、拿不上台面的东西,却被房地产公司的人拿到桌面上,堂而皇之地和农民工讨价还价。他们甚至透露了可以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有后台的,区区农民工,能耐何我?
欠债还钱是一个最简单的常理,房地产公司之所以让起诉到法院,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反正法院判决还要一段时间,公司无所谓,就看你农民工能不能耗得起?只是不知,他们的后台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