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时间:2009/12/12  浏览数: 2680 次  浏览字体:[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友情链接  
宿迁离婚网 宿迁刑事辩护网 宿迁律师网 南京劳动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豫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车辆违章查询 沭阳律师网 人事仲裁网 中国法院网 劳动仲裁 南京劳动保障网 劳动仲裁网 劳动仲裁
劳动保障部 江苏劳动保障 宿城区劳动局 宿迁劳动保障网 宿迁法律顾问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