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产期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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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产期享受什么待遇?

发布时间:2009/12/12  浏览数: 2966 次  浏览字体:[ ]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在产期应享受的待遇是:

  ①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②女职工分娩时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③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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