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失业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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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失业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09/12/12  浏览数: 3774 次  浏览字体:[ ]
  

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这样的(南京市区户籍,不含江宁区):
1.办理完终解备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关系),需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决定书、终止(解除)及失业金待遇申报表、最近一期劳动合同。辞职的要辞职报告或者劳动者在决定书上签字,口头辞职或自动离职的要注明(最好让劳动者写辞职报告,万一劳动者事后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是有责任的),单位不存在的要开注销证明。此步骤在南京市及各个区劳动局可办理,并可跨区办理。
2.停保险,劳动局会打社保关系变动表。此步骤必须到单位参保的劳动局办理。
3.a.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此次失业原因非本人意愿),单位需送档(劳动者以前和这次的工作档案、之前1、2步的有效材料。以前没有工作过的,准备个档案袋,把这次就业的录用证明、劳动合同、终解材料、社保关系变动表中的一联等放进去建个档)到南京市劳动局,水西门61号二楼终解备案部门审批失业金,市局会打出失业金审批表。后将失业金审批表红联、社保关系变动表交由劳动者去办理接续保险(个人参保)、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等手续。
  b.劳动者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也可通过上述手续(此时打出的失业金审批表显示这次核定的失业金是零个月)。
  c.劳动者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填写申请书(市局及区局终解备案部门领取,最好在办理第1步的时候就一起领,免得劳动者多跑一趟),申请书需要盖两个章:原单位盖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档案保管部门盖章(档案可能在的地方:原单位、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区劳动局、街道,档案是不能丢失,不能放在个人保管,否则影响以后办退休,或者涉及退休金的多少。新单位能接收档案的,亦可让新单位盖章)。终止(解除)及失业金待遇申报表+申请书,可办理接续保险(个人参保)、失业登记等手续。

通过a、b步骤,劳动者须在失业金审批表下方打印的日期的十个工作日后),到户口所在区的劳动局办理手续(市局转档到各个区局需要时间,一般每周四每周五会转交本周档案,转交当天的档案不在其中,放在下批。所以大多数劳动者在拿到失业金审批表的下个星期就可以去区劳动局办手续了)。一般有新单位的劳动者,可采用c步骤,较a、b方便且等待时间短。手续齐全的,一天就可办完原单位终解备案-个人失业登记-新单位录用备案所有手续。

4.失业登记。个人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比身份证的作用更重要,一定不要忘带。不过一般记得带户口本的,也不会忘带身份证了-_-|||)、失业金审批表、社保关系变动表、有就业证的带就业证,没有的带一张一寸照片办就业证,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局办理接续保险(个人参保)、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等手续。作失业登记时,区失业保险部门会在就业证上盖章(盖章只是个表面的形式,只是证明作过这个手续了,关键是把失业资料录入了社保网络系统的资料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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